狂人日记读后感。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在读鲁迅写的狂人日记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有关狂人日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一)

谈起中国现代文学,大家绕不开的,一定是鲁迅先生;谈起鲁迅先生,大家绕不开的,又一定会是他的《狂人日记》。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开山之作——《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最具象征性的,同时又是最具批判性的作品之一。我之所以把它的书评设为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也正是因为如此。

说起《狂人日记》,其中最著名的话莫过于那段,“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段的出现,将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仁义道德”进行了毫不留情地揭露。给通篇带来了非凡的意义。

在封建礼教中,保守的传统文化和思想观念对人们的迫害,就像酷刑滴水刑一样。

凉水一点一滴的坠落,打在无知的人们坚厚又薄弱的头盖骨上,如一只只蠕动在腐肉里的蛆虫。随着漫长的时间,蛆虫渗进头皮,啃噬头骨,最后消化掉整个头。剩下一个无脑的躯壳,没有过多的挣扎……

滴水刑也是吃人的一种。

《狂人日记》全篇都在围绕吃人来说,里面一个个奇异的事件组在一起,构成一个无比荒诞的世界。作为读者,你无法肯定它是真的,你也无法否定它是假的。就只能称它作,亦真亦假。

狂人,他摆脱那时代对世界正常的的方法。他对世界的看法,比任何人都透彻。确切来说,比任何人都要正确——那时代,何尝不是一个真正吃人的世界。可就这么一个真正看穿世界的人,在那时代却被称为狂人~

对别人的劝道没有起任何作用,所以才会有狂人最后的那些呐喊:“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我想,这也是《呐喊》名字来源的一种。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二)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

小说以一个狂人的胡言乱语作为开端,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像我们这些肤浅的小孩子确实难以理解其中之博大精深。阅读多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发觉其文笔比起与其同一时代的另外几位文学大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薄见)而其成就却高高在上。令其他作家望尘莫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是他那空前绝后的思想和精神。在那个国人被践踏、被鄙视的年代,人们并不需要类似林语堂、周作人、郭沫若等作家的纯文学性的优美文字了。人们需要的是鲁迅先生那样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的思想和精神。《狂人日记》便是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以它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激活了人们麻木已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是一座里程碑。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三)

《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鲁迅先生最后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他希望可以救救孩子。但显然,他的这个愿望没有实现也无法实现。当所有人都在疯狂地吃人的时候,孩子的命运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抱着自己纯洁的心灵被他们吃掉?要么跟着他们一起去吃?,以保存自己的驱壳。到底要怎么去改变这个吃人?的社会,到底要怎么救救孩子,救救自己?鲁迅先生穷其一生也没有得到答案,而现代社会的我们,有人也试图在寻找这个答案,也有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反而迷失了自己。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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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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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精选四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在阅读鲁迅写的狂人日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狂人日记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篇一】

利用双休日,我读了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

它是一个白话小说,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没太读懂,只觉得好像有点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要吃人呢?我把我的疑问告诉了爸爸,爸爸对我说

,我没有理解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意思,让我多读几遍,读懂为止。我又读了几遍,发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迫害狂”。后来,爸爸对我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狂人日记》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先生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用“吃人”两个字作了简明直接的概括和深入骨髓的揭露和批判。他对旧制度的这种纵横睥睨,通贯历史的深刻剖析,相当彻底地揭穿了封建制度与封建礼教的反动本质。

从“吃人”中,我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多么的可怕。

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篇二】

假期快结束了,对于漫长而艰苦的实习,我是一个字也不想提了。

然而今年暑假我与县医院似乎特别有缘,从7月4号开始实习,到8月20号实习结束,然后因为姥爷20号发烧住院,至今还没出院,我整整一个暑假不隔天地往县医院跑。然后,暑假就这么结束了。

我开始思考这个暑假,然后发现,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就是我发现我缺少一种平衡,在我与书之间哪怕暂时的平衡。

暑假伊始,我心血来潮,想要一星期读一本书,因为觉得自己从上了大学后读书太少,甚至连读者青年文摘都甚少看。觉得自己再不读书就会枯萎,干涸。以前读书,最爱是小说,其次是传记之类,其次是一些科普读物。读了四五本书之后,我又开始思考,读这么些个书,有什么意义呢?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我是很爱思考的人类。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都需要思考。然而我却从来没有思考过读书这件事。

我爱读书,勿庸质疑,但却从未思考过读书对我的意义。袁枚说:书到今生读已迟。这句话提醒了我,书是读不完的!我干嘛要执着于读书?或许袁翁旨在是提醒人们要赶紧读书,多读书。好吧,好吧,我曲解了袁翁的本意,并且我不打算正解。

因为读书,我过早的认识了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的认清了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地走入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地脱离了现实。书就是这种东西,来自于现实,书就是这种东西,高于现实。

我开始觉得自己不能过多的读书了,因为我离现实越来越远,又或者说我分不清现实中的世界跟书中的世界。在书中,我觉得这个世界太现实,在现实中,我觉得这个世界太不现实。

读太多书让我觉得混沌,不读书让我觉得空虚。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什么人,才能让我找到平衡。

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篇三】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狂人日记的感悟心得体会【篇四】

读了《狂人日记》我思潮起伏:那个年代,真可怕!

《狂人日记》选自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呐喊》,文章以“狂人”的口吻用第一人称叙述了“狂人”在回乡看望朋友时,被别人盯上想要吃掉“狂人”的事。

那个年代,真是可怕!竟有人吃人的事情出现。可这人吃人的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是因为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并不注重人民的思想发展,才导致这种非人性的现象出现。思想落后的,这无非是吃了快肉罢了,这种人真是悲哀;思想不落后的,不吃人,自然也成了前者的口中餐,须时时警觉,处处小心,唯恐断送了性命,这种人一定也不是快乐的。

看看那个年代,再看看现在,你会发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的啊!

现在国家注重人民的思想教育,前一种悲哀的人不会在出现了。或者也不用担心被吃。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例如:我在上学路上不用大人陪着,也不用提心吊胆,怕被别人一把抓住,去当做点心吃点;单独一个人去旅行,也不用担心由于吃人肉被别人取了性命,那种人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我们的生活很幸福,我们要珍惜,努力学习,不要浪费了这幸福的时光。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让未来的生活更加幸福。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通用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当不同的人在看完狂人日记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狂人日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一】

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二】

这是我首次在课外接触鲁迅先生。

我像学习课文时一样努力挖掘文中的批判意义,却收获了了。鲁迅先生又在论中说:“这实为拙作。”“很幼稚。”“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并没有别的深意。”于是我信以为真地肤浅地抒发一番。

此刻我坐在深夜里,埋头苦赶这篇笔记。有趣的是,鲁迅对《狂人日记》的评论,断章取义一番,“大约是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单见蝙蝠能干”,原指《狂人日记》的逼促,也指比我这深夜更寂寞的当代的中国。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的有理。”

“小孩子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叫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

在狂人眼中,世人都是会吃人的野兽,青面獠牙,满眼凶光,鬼鬼祟祟地打着算盘分一杯羹,是那“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都藏在衣冠禽兽的人皮下,都在黑漆漆的夜里原形毕露。吃人的人连络起来,逼人自戕,就像亚马逊河豚的捕食方法,合作起来把鱼赶到浅滩上,原始又有效;吃人的人只会吃死肉,就像鬣狗把死肉细细嚼烂,然后吞进肚子的那般吃相。

当整个世界以仁义道德自居,却是路人想要吃人,身边的人想要吃人,亲人想要吃人,我的大哥在讲“食肉寝皮”时也是唇边抹着人油。当人性之恶被无限放大,社会的规则被无情践踏,礼义的崩塌,让我这个清醒的人无法停止对人们、甚至对自己的怀疑——“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我也是这乌合之众的一员,是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中的一粟。我是朝着大众喊“从真心改起”的知识分子,又是愚昧无知的杀人帮凶。我自以为把这世界看得清楚,回首又是“只缘身在此山中”。

狂人的时代是混乱的时代,是黑暗的时代,虽有不少奋进者,却难免于封建统治的压迫,罹难于吃人礼教的束缚。在这样强大力量面前,所谓的奋进着想要开辟和平的新时代的一腔热血,如缚鸡之力,杯水车薪,到头来不过把浪头拍在自己身上,称为一个推波助澜者。

鲁迅这样的辛辣地剖析人性,让我想起契诃夫的小说《六号病房》。病房里的受迫害狂伊凡·德米特里奇·格罗莫夫热忱殷勤,“他说的话语无伦次,言辞激烈,似乎在说梦话,断断续续,不是时时都能让人听懂,但是从他的话里,从他的言辞和声音里可以听出某种一场美好的东西。他说话的时候您能认出他是个疯子,又是个人。他那些精神失常的话语是难以在纸上传达的。他说道人的卑劣品行,压制真理的暴力,将来会出现在世界上的美好的生活;说到窗上的栅栏,这使他每时每刻都会想到施行暴力的人们的愚钝和残忍。”而城里是令人气闷,市长和议员是半文盲,公众和媒体处之泰然,强权作为理性被接受,仁慈会引起不满,公正成为了笑话。社会需要知识力量的团结,需要让社会认清自我并大吃一惊。当安德烈被发现常常出入六号病房,他的处境意外地与狂人相似——被朋友惹恼,被关进病房,最后同伊凡一样,把痛苦当作人生的填充剂,认为人生万物都荒诞无稽、空虚无谓:“您蔑视苦难去吧,说不定您被门夹了手指,那时您就会放开嗓子啊的一声交出来!”

这也许就是我们叫“我”是狂人,伊凡为病人的原因吧。他们都是疯子,这里可是有数十上百的疯子在自由游荡呢!

好在无数疯子游荡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人类终究像狂人说的“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面子,便变成了人,变成了真的人;有的人不要面子,至今还是虫子。”人类社会在变化,血腥在变淡,必须得承认的是——我们究竟谁是疯子?我们都不是疯子。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三】

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分享四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每个人对于无声告白,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我们该如何去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本书不愧夺得20xx亚马逊年度最佳图书第1名。故事编巧妙细致,用词精准。内容吸引读者强烈地追求下文。直至揭示事件真相。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故事以16岁的女孩子——花季少女莉迪亚死亡为开篇,层层剥离莉迪亚的死因为线索。最终道出了父母“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令人心情沉重。

莉迪亚是家里的大女儿,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对她生活上关怀备至。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使莉迪亚承受巨大的压力,直到有一天,她无法承受而自杀死去。

莉迪亚的父亲——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他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后代,从小被排挤和孤立,自觉低人一等。最大的理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而他又将这一切传递给了他的下一代身上。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与众不同。她的梦想和生活无法完美统一。玛丽琳的痛苦也是无比真实的,她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但却又过着不是她真正想要过的生活,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不辞而别去外地求学以完成自己出人投地的梦想

当玛丽琳因怀孕第三个孩子而不得己回家的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她担心自己哪怕一点微小的错误会让母亲再次离开。每到节日母亲送给她的礼物是各种书籍以及一个听诊器,莉迪亚内心虽然不喜欢还是违心地假装高兴接受了。她利用暑假由母亲安排学习代数,报名旁听大学的生物课,星期一、三、五都有,整个夏天忙个不停。无论母亲对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她的回答总是“是的,是的,是的”。 莉迪亚——她是全家的中心,尽管她不愿意成为这个中心——每天都担负着团结全家的重任,被迫承载着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

终其一生,她都能听到母亲的心跳坚定有力的叫嚣:医生、医生、医生。她母亲是如此渴望实现这个梦想,除了当医生,莉迪亚无法想象自己能够拥有别样的未来和不同的人生,那好比太阳围着月亮转、自然界没有空气一样荒唐。但是她的成绩在下滑,物理不及格,大学生物听不懂。父亲渴望她广交朋友,母亲想让她成为一名医生,她都无力做到,内心感到绝望和崩溃。

更让莉迪亚失望的是哥哥内斯即将离家去哈佛上大学,因为哥哥原本能理解她,也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孤立无援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令人窒息的家庭氛围,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逃离,唯有逃离,才能摆脱这一切!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独自一人来到家附近的码头的小船上,小船漫无目的漂呀漂,她觉得自己仿佛在太空漂浮,毫无羁绊,摆脱重负,于是翻身跨出小船,从此沉入永远无法回归的水底。

看完《无声告白》一书后,有两点值得思考:

1、作为母亲的马丽琳对于女儿莉迪亚的学习情况没能和老师、家长、丈夫以及女儿本人有过任何沟通。对孩子成绩下滑以及晚回家撒谎说在校学习等等听之任之,没有对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自我封闭而一意孤行,只知道不停地加压,以至于孩子不堪重负。

2、马丽琳有关自身几件重大事件的处理上不理智,缺少规划且性格偏执。一因未婚先孕大学肆业,影响了日后的就业与个人发展;二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顾及两个幼小的孩子不辞而别,给孩子造成无法磨灭的心理阴影;三对待3个孩子不能一视同仁,出现严重的偏颇。

其实每个人都难免存在认知上的误区,甚至盲区,每个人都很难走出自我的局限。那么及时的沟通交流以及学习和反思就显得极有必要。

所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成长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源泉。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故事要从利迪娅的父母开始说起。

利迪娅的父亲——詹姆斯,是一位有着中国血统,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詹姆斯出生在唐人街,在经济大萧条开始时,父母得到一份爱荷华州一所寄宿学校的工作,并获得该学校一个学习的机会。由于这种机缘,詹姆斯在那样困难的年代,不仅健康成长,还在学业上一帆风顺,最终考取了哈佛大学,毕业后来到米德伍德任教。

在美国,教育上的分层现象特别严重;在中国一个穷苦山区人家的孩子,能通过努力学习,考取清华北大,最终翻身,在美国这种方法却行不通。因为美国的私立学校,像哈佛、耶鲁等,是由社区捐款维持生存的,它们存在的本来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本土上层阶级,它们会吸纳一些社会其他阶层的孩子,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原上层阶级的队伍,所以被分配到其他阶层的机会特别少。在美国生活的黄种人所能得到的机会更别提了。

然而,幸运“逆袭”的詹姆斯一路上并没有感受顺风顺水的快感,相反,一直深深困扰于与周围人的不同,求同也成了他之后人生的主题之一。

利迪娅的母亲——马丽林,是一个地道的白种人,不满于母亲“做个贤良淑德小女人”的期望,马丽林从小显得特立独行——喜欢化学,想做医生;厌弃女生必修的家政,想做手工。

当马丽林遇到詹姆斯,一个从小期待与众不同的人,遇到了真正与众不同的存在;一个从小期待融入另一个世界的人,终于看到另一个世界向他张开了怀抱。两人很快结婚,马丽林在大三放弃了自己的学业,随同詹姆斯来到米德伍德,任由一个小房子锁住了她全部的梦想。

在他们结婚时,马丽林的母亲曾反复念叨“这是不对的”。这种警告一度被忽视,但终因利迪娅的死亡被大家正视,同样被正视的还有许多问题。

悲剧导火线:母亲的神秘失踪

利迪娅是詹姆斯和马丽林的第二个女儿,前面还有一个男孩,名叫内斯。在内斯七岁,利迪娅五岁的时候,这个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利迪娅的母亲离家出走了。

马丽林虽然婚后一直深爱丈夫和孩子,为他们提供可口的食物,维护整洁温馨的家,但年少时的梦想,并没有因此被扼杀。在马林里的母亲去世,她独自一人前往老家料理,目睹母亲的一生都困于那一方小小的天地,并在死后一切都被轻易扔弃,不留丝毫痕迹后,她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梦想,并最终作出离家完成学业,并为做一个医生而奋斗的决定。

于是,在一个清晨,马丽林不见了。詹姆斯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们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而在这种被遗弃中,内斯找到了一生挚爱——宇宙,确定了研究宇宙的人生方向;而利迪娅却在遗弃中,怀疑反思自己,许下了“若母亲回来,一定会满足她每一个愿望的心愿”,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伏笔。

马丽林最终回来了,倒在考试即将开始的前三个星期,因为她有怀孕了。这一次她终于丧失了奋斗的勇气。她将全部心思倾注到自己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詹姆斯也因为马丽林的回归而更爱她,也将全部的心思倾注到那个和她母亲有着同样颜色眼睛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不再抛弃,默默承受了两个成年人人生的重量。

她和内斯的关系很特别。在利迪娅刚成为父母的关注焦点时,内斯曾因不满这种偏爱,将利迪娅推进湖里,而在看到湖水闭合下马丽林脸上安宁、满足的神色后,谅解了她的不易,将她拉了上来。那一刻,兄妹两个交换了在父母这种狂热偏爱下的感受,并缔结了互助的同盟。

就算一切都在将自己压向深渊,至少还有内斯,他会拉住她的手,将她从深渊里拉上来。

然后,在利迪娅十五岁这一年,内斯也要走了;内斯收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家庭的压抑气氛也让他迫切想切断一切联系,无论物理距离,还是心里距离,内斯都不再是利迪娅的支撑。

十五岁的利迪娅,害怕水的利迪娅,在凌晨来到小时候曾坠入的湖中,在一片漆黑和安宁中,走向水面,远处一点灯光,像遥挂天边的孤星。

为何要用死亡警醒世人?

故事的脉络大概就是这样。

小说中有提到四五十年达,有色人种在美国的生存困境;有提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种,将自己的人生倾注到另一个本应该完全独立的生命体上,对对方造成的压力;有提到父母的偏爱对孩子的影响;这林林总总的问题,最后确实通过一个少女的死亡引起一家人的重视。

但其实这样的问题,在如今的中国家庭也并不罕见。庸碌是大部分人的标签,而希望却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当对自己失望,孩子自然成了继续自己希望的下一个目标。

为何小说中,利迪娅会想到死亡呢?作者为何要安排一个死亡来给世人敲响这个警钟呢?

一个美国中层阶级的家庭中的花季少女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许囿于她的人生经验,当时的种种压力已压得她喘不过起来,可从其他阶层,从不同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许“前途光明”会被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人的视野总是有局限性的,有些问题从一方面看,实则退无可退,然而换个角度也许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月度心得推荐: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范文优选(5篇)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心得推荐: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范文优选(5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今天,我在《伊索寓言》中看到了两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小故事,它们是《放羊娃和狼》和《两只青蛙》。

放羊娃和狼主要内容是:

从前,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个放羊娃,他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看照着一群羊。

有一天,他觉得很没意思,很无趣,就三番五次的大叫:“狼来了!!狼来了!!狼来了!!……”一连叫了三次,惊的全村的百姓都纷纷跑过来帮忙,而他每次都要让乡亲们白跑一趟,还取笑他们愚蠢。

有一天,狼真的来了!

放羊娃好害怕,惊恐的高声呼喊:“狼来了!狼来了!狼来了!……”

但是,一个前来帮助的人也没有,乡亲们再也不理睬他了。

于是,狼就肆无忌惮的把放羊娃的羊吃光了,还把放羊娃也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惯于说谎的人,即使一时间说了真话也会被认为是在撒谎,所以,我们一定要养成不说谎的好习惯!拒绝撒谎!

两只青蛙内容则是:

两只青蛙做了邻居。

其中一只青蛙生活在一处偏僻的深水池里,远离公众的视线:另一只侧住在乡间大道上的被雨水冲出的一道水沟里,沟里只有一点点的水。

住在水池里的青蛙劝它赶快搬家,并且邀请他来自己的家住,说那里即安全又有丰富的食物,它们会生活的很快乐。

住在水沟里的青蛙说搬家太麻烦,不愿离开自己住惯了的地方。

没过几天,一辆大卡车行了过去,把住在水沟里的青蛙轧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执迷不悟往往会自其灭亡,不要像故事中住在水沟里的青蛙一样,自取灭亡!我们应当理智的分析自己的处境,选择有利的方向。

这本书中还有好多的故事给我启发,让我受益终生,我喜欢这本书!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些东西从存在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然后再想改变也是徒劳。

就像寓言里那个买了黑人的人,他认为黑人的肤色是因为前任主人的疏忽,于是拼命给他擦洗,试图恢复他原来的肤色,却不知道黑色是黑人的本色。与他人无关,更不能改变。结果显而易见。不遵守客观规律,希望改变客观事实的.行为必然失败,自然的东西总会保持原来的样子。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们知道某件事就是这样,不会有什么改变,只是有点运气,希望改变它的发展和结果,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比如随着科技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重视,化妆品行业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整容,通过一系列的手术让自己变得更加美丽迷人,而不吝惜昂贵的费用,甚至忽略了手术中潜在的高风险。

当然,每个人都有爱美之心。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女人要自己照顾自己,似乎也可以理解。但是,一个人父母的出现,也是从出生就注定的。的确,目前可以人为改变和重塑,但只是暂时的。毕竟整容不是一劳永逸的,隔一段时间总要接受一次小的护理或者修复,更何况这期间需要注意的所有细节。总之,技术再高明,时间也是流逝的。总有一天,你还是要让人们看到真实的自己。再说了,就算你改变了外表,你的内在基因也改变不了。它永远会传给你的后代,你也会从他们身上看到你从前的影子。到时候你会发现,之前做的一切都只是自欺欺人。毕竟生来的东西谁也改变不了,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改变。那么为什么要奋斗呢?还不如平和的接受上帝当初的安排,这样,来了就安全了。是的,我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我们的生活可以由自己掌控。即使没有漂亮的外表,也能以自己的气质和涵养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欣赏。为什么不可以?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伊索寓言》,一本历史悠久,至今还炙手可热的书。从《庄子》的《井底之蛙》到《列子》的《刻舟求剑》,这些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无不显露出中国人的智慧。像众多中国古代经典,《伊索寓言》也是这样一本开创了寓言先河的世界名著。

《伊索寓言》,多用拟人化动物为主角,描写了人与动物的关系,反映当时社会生活,有的揭露和批判统治者的专横霸道。

伊索寓言中蕴含了许许多多的哲理,给了我许多启示,使我受益匪浅,对我的社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例如《孔雀与寒鸦》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众鸟选鸟王时,孔雀认为它最漂亮,应该成为鸟王。当众鸟准备拥孔雀为鸟王时,一只寒鸦问:“当鹰群来袭时,你能保护我们吗?”故事到这就结束了,给我们大家留下了悬念。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在它让我们学到了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外表漂亮的人确实比较好找工作。他们常常在学校引人注目,在单位深得人心。而长相一般的人,往往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来证明自己。可通过阅读和思考,我认为衡量一个人,不能光看外表的美与丑,而要看他的素质、能力与智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外表是第一印象,对好外表的人产生好感是人之常情。只有少部分能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摆脱外表对人的准确判断。读了这则寓言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相应发生了改变。不受外表左右,将不知不觉地成为我日后判断人的自然标准。

《伊索寓言》还有不少这样有益的人生启示。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今天,我看了一则寓言,题目是《河水与皮革》。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刚刚炼成的皮革在水上漂流,河水问:“你是谁?叫什么名字?”皮革回答:“我是皮革,我的名字叫坚不可摧。”湍急的河水听了,使劲拍打着皮革,说:“我劝你还是改一改自己的名字吧,不然我立刻就能让你变软。”

这个故事是说,外强中干的事物很容易就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这样的人也有很多。有一天,班里有个同学下棋很厉害,我却觉得他并不是真正的厉害,只不过是会跟不会下棋的下,才能赢罢了,我立刻向他挑战,结果他一败涂地。

强中更有强中手的事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做事要谦虚,不要自不量力。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有了许多感想,心里总是想着这本书里的人物总浮现在我眼前。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的伊索,它是传说中的人物,它写的是对生活的批判、启示和教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和小羊》、《鹰和屎壳郎》、《龟兔赛跑》、《挂铃铛的狗》……

《狼和小羊》讲的是一只狼想吃掉一只小羊,就千方百计的寻找借口,来吃掉小羊。这个故事是说:对恶人做任何事正当的辩解都是无效的,想干坏事,总可以找个借口。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汇总五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埃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拿破仑传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本着无所谓的心境,我随意翻开了这本书《拿破仑传》,但没想到的是到书的末尾,我的眼泪竟随着拿破仑的痛苦去世而落下了,不知不觉地原先我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脾气暴躁,身材矮小却有着卓越领导才能的皇帝!

很难想象一个战败退位的人在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后还能东山再起!然而拿破仑就是这样一个有魄力有强大号召力的人物。平静地签下《枫丹白露条约》,第一次退位后,拿破仑呆在了厄尔巴岛,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消沉时,他偏偏一反常道,耐心看似满足地在这个小地方做起了小小统治者,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正如他所说:“我生来就是为工作的,无所事事是对我最残酷的刑罚。”最终时机一旦到来,拿破仑带着他的军队席卷而来。那些士兵看到昔日的将军回来了,都不由自主地加入了他的团队…读到这,我不禁深深地被拿破仑那与身俱来的王者气质震撼了,天之骄子毫不夸张啊!其实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明白直到此刻法国人民都一向认为拿破仑是民族英雄,崇拜他,但如果只是一个残暴不仁的君主即使他在欧洲战场上称王称霸,恐怕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而事实是他确实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民!他对士兵是关怀的,虽然他为了胜利不惜提前征兵导致民怨,更在之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无可否认正是他非凡的军事才能以及在战斗中时刻站在第一线,不怕牺牲不怕流血与士兵互相鼓励的大无畏精神才使得他退位后再次回来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即使是最终临死时,拿破仑留下遗嘱:“我嘱咐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忘记,他生为法兰西皇太子,决不能成为压迫欧洲人民的执政者手中的工具,也永远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抗和损害法兰西。他应当牢记我的座有铭:一切为了法国人民。”不仅仅如此,他还把他的两亿法郎财产分成两半,一半留给从1792年到1815年间曾在他旗帜下战斗过的军官,另一半则捐给1814年和1815年遭受入侵的法国各省市。“这样的一个人你能说他不爱国,不爱人民吗。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我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终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进取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我明白拿破仑带给法国人民的不仅仅是胜利的辉煌,无尽的荣耀,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伤害了很多无辜的百姓,他虽然期望过带来和平但他的归来实际上带来的是刀和剑,法国人民再次陷入了战争的混乱和痛苦中,但比起这些人们明显更憎恨路易十八强制性地妄图回复波旁王朝。无论如何这两者都不是人们期望看到的。可是拿破仑的归来已触犯了条约,第七次反法同盟的盟约国又一次聚在了一齐,要把拿破仑逼向绝境,他们是恐惧的,因为这个被他们称为”科西嘉怪物“的拿破仑创造了太多得意外和奇迹。如果这真的是命的话,我想拿破仑也无话可说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已经明白,但根据历史的描述这位叱咤风云的将军兼皇帝的失败只是因为一个愚蠢头脑发热的将领内伊!如果内伊听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怎会落得如斯下场,历史或许会改写,然而没有或许了……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岛上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不断歇斯底里地呐喊;”海岛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像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应当大声疾呼,进行控诉。“可是没有人理会他,那是拿破仑啊,我的心很难受,为这个天才军事家而感到难过!我不明白我有这样的感受是对是错,但这一刻我只想遵从于我的心!我时不时地在想,如果内伊及时赶到了战场,如果滑铁卢一战拿破仑胜利了,那该是一番怎样样的景象啊,起码法国无须一个大腹便便的追求奢侈享乐的君主路易十八来掌控!又或许即使这一战胜利了将来的某此战役拿破仑会输得比这次更惨更彻底,因为我们明白拿破仑是个天生的战斗者,他不会甘于平静地生活,他与军队与士兵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在出战前那极富感情地演讲,台下是士兵们斗志昂扬的样貌…

拿破仑战败了,在圣赫勒拿岛孤独寂寞地死去了,但他在法国人民心中是永存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战无不胜的军队曾给法国带来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我心里,拿破仑也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啊!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拿破仑是近代资产阶级军事革命的领先人物,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没落贵族到法兰西的皇帝,靠的是军事上的卓越才能,但是,衰败之路也由此开始。

从拿破仑进入军校开始,开始了他一生的戎马生涯,在土伦之战中崭露头角。法国大革命经历了保王党到雅各宾派,再到热月党人,最后督政府,拿破仑的军事生涯起起伏伏。因一场胜战而得到法国人民的拥护,但政府始终对他留一心眼。直至雾月政变的发起,以和平手段夺取了政权,开始了长达近20年的统治。在各个方面对法国进行改革,强极一时,但大地封锁令的实施和远征沙俄的失败使拿破仑帝国走向衰败,最终兵败滑铁卢,在太平洋圣赫拿岛病逝。

拿破仑的军事战术讲求灵活性和突击性,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你致命打击,并在鼓舞士兵士气方面屈指一数。在进过几次完美的胜仗后,拿破仑被利益及荣誉所诱惑,背弃了和平的想法,开始对外征服,导致失败。他的爱将,达武元帅在莱比锡会战后逝世,下面是他临终前对拿破仑说的话:“您刚刚做了一件很大的错事,尽管这个错误夺走了您的最好的朋友,但仍然不会改过,因为你欲壑难填。这种欲望会使您失败的,您毫不留情地无谓地牺牲那些能为您效劳的人,他们死去时,您毫无惋惜之情。”

但是拿破仑对欧洲资产阶级的革命贡献很大,法兰西的骄傲,让我们记住“荒野雄狮”。——拿破仑。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读完《拿破仑传》,才明白,枫丹白露,这个以前陌生的地方,记录过几多叱咤人物的沧桑。拿破仑,在其加冕式上,如何的不可一世。那时,他就是自我的教皇,自我的上帝,戴上皇冠那一刻,或许心中的版图早已不再是鼹鼠挖出的土堆般的欧洲,这个科西嘉岛出生的战神,这个被评论为无价无家的孤胆英雄,世界就是他的家,是他迫切想要征服的土地。

他最爱的草绿色军服,见证了多少荣耀的瞬间,建造了何其辉煌的拿破仑王朝。为人一世,这样的赫赫战功,实在值得好好炫耀,挺起腰杆放肆地吹嘘最新。拿破仑很骄傲,用一种欣赏的眼光对待胜利的果实,又是那样迫不及待地想拥有更多。

骄傲他的战绩,但也是他的骄傲,慢慢侵蚀了所有的辉煌。人性的弱点,无可避免地暴露在他身上。当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能够无所畏惧,血液里沸腾的都是大无畏的献身精神,鄙视一切,视之为俗物。但我们开始拥有,便有了害怕,我们不再是槛外人,院内的精彩纷争,试图挽留。所以,终究,阿喀琉斯的脚踝还是被射伤。

拿破仑还是败了,以前骄傲在击败一个波旁王朝,时隔几载,他又铸就了另一个封建的时代,注定失败……

隆美尔,沙漠狡狐,北非版图,有过狡黠违背希特勒神速进军的佳话,有过横扫千军的呼啸风声,马其诺防线,法国人的痛,却是隆美尔彻底的胜利

我们终究是凡人,输赢胜败,命运大多数还是公平,如同黑夜白天,大多数的时候我们居住在赤道,两极人群,毕竟少数。

诺曼底,隆美尔彻底输了,德国已乏天无术。那张黑白照片,隆美尔昂起脸颊,眉角的皱纹纠结在一齐,嘴角两鬓似乎被极力张开。远处,北非的余晖似乎遍撒大地。散发出那样无奈,一种不甘,让我不忍。

拿破仑一生有过很多谈判,枫丹白露,是他唯一一次以失败者的身份,签下退位协议。这个地方,见证过他的落马。一个世纪的轮回,隆美尔来到那里,带着一身的疲惫,带着战败的失意。不明白在枫丹白露的日子里,隆美尔是否会想起,一百多年前,拿破仑以前在那里,沉重地签下最后一笔,带着英雄相惜的情谊,自我解嘲。我不得而知。

以前过分的辉煌,失败也就容易被无限放大,让人心酸。拿破仑的迟暮让我感觉很悲惨。在孤独的小岛,不可战胜的意志依附在伤残的躯体上,做最后的争斗。拿破仑被认为是一个神话,不可战胜的神话,但是神话不必须都有美满的结局,只是我们都以为他会不败。我们太过相信以为拿破仑似乎一生与岛有着割不断的联系。科西嘉岛,这个小小的岛屿,赋予了他强烈的战斗力,激发起征服世界的雄心。迟暮的老人,老死在圣赫勒拿岛,慢慢理解时光对生命的侵蚀,最后,回归大地。

我们都一样,普通地降生,再死去,用各种庸俗的途径。只是,有了过程的精彩,这些雷同的环节,套在他们身上,会有更多的惋惜。

妙玉说得好“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谁都逃但是那个关,或许有个美丽的过程,或许有像我这样的无知后辈的惋惜慨叹,一个原本渺小的生命会更有价值,蔓延更长,更久。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每当我读起这本艾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时,就仿佛自己已置身于那个惊心动魄的年代,我聆听着历史长河的水浪击打岩石的声音,细听着雄鹰划过高空的呼啸、伫立万仞之巅的气魄。他的战争艺术,他的果敢坚毅,他的博学多识,他的传统守旧,他的风流多情,还有他由炮兵少尉荣升至法兰西帝国皇帝直至最后在囚禁地圣赫勒拿岛去世的传奇经历,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浮想,难以描述。就像歌德所说的:“拿破仑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有如圣约翰的启示录。我们总觉得其中必有更多的内涵,却又说不清是什么。”

拿破仑·波拿巴,他出身科西嘉一个破落贵族家庭中,毕业于布列纳堡预备军校和巴黎高等军事学校。1785年10月任炮兵少尉。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加入雅各宾俱乐部,成为参加革命活动的少数军官之一。1783年在土伦会战中立功,获准将衔。1795年因在镇压保王党叛乱时表现果断,晋升少将,并被任命为巴黎卫戍司令。1796年统兵到意大利作战,以出色的指挥,并依靠当地的、反封建力量,打败皮埃蒙特和奥地利联军。1788年率军远征埃及。1799年10月返巴黎,发动雾月政变,推翻督政府,组成执政府,任第一执政。1804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称拿破仑一世皇帝。此后10年间,他指挥了一系列战争,但逐步丧失进步性,转化为侵略性,他不仅要对付欧洲反法联军的大敌,而且遭到被压迫各国人民的反抗。加上后期军事上的失误,遂由胜利走向挫折和失败。1814年被第六次反法联军打败,4月退位后被放逐至巴岛。1815年重返巴黎,恢复短期统治,史称“百日王朝”。同年6月滑铁卢会战失败后再次退位,1821年死于流放地圣赫勒拿岛。

其实书中最打动我的地方,并非是以上拿破仑的传奇经历,而是他头脑中闪烁的思想和智慧,和似乎已深入骨髓的坚毅性格和非凡气质。天才的性格和智慧的交汇处才是关注的焦点。

破仑传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法国有这么一个人,他出身低微,却当上法国总统,他成为阶下囚后来却让欧洲畏惧,他身高不足1米6件差一点统一世界。他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作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对内多次镇压反动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他五破反法联盟的入侵,沉重反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庞大的拿破仑帝国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军政奇迹与短暂的辉煌成就。

从军事才能方面来说,他是个神话,世界上这几千万年来也找不出20个能与他争锋的,而从欧洲各国国王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魔鬼,企图吞噬他们,最后不得不联手来罢黜他这个巨人。他曾一路夺取过人间少有的辉煌,最后却也跌进世间罕见的低谷。

他的失败,源于他后来的暴政,源于他的亲戚朋友背叛,也源于他将自己的一生安置在战场。这样的国家,再强大也要消亡。历史的巨轮转过的这几万年,王朝一直在变,只有这一点,像往常的定理,永恒不变。

尽管如此,拿破仑还是受到后人的敬仰,因为拿破仑那魔鬼般的军事才能。而他这种军事才能又从何而来呢?你可能会说,这源于他的天赋,他是个天才。是的,他有很强的军事天赋,但难道只有天赋吗?他为何不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呢?我认为,是源于他的勤奋。

鲁迅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了,。拿破仑也是如此勤奋,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当他在布里埃那军校学习时,因为本性的怪异和出生的卑微被同学歧视和嘲笑,被老师誉为,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而他则对这一切报应冷漠,他依旧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因为他胸怀大志,他要把故乡科西嘉岛从法国独立出去。这也是他勤奋学习的基础。

的确,勤奋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但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志。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汽车没有了汽油,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怎么勤奋的起来呢!只有有志向的人,视野才会宽阔,才会认清目标在哪儿,而不会在迷雾中迷失自我,才有可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有了志向后还要有坚定的决心,并不懈努力,不然志向也只是空谈,成功更是白日做梦,你的小船开都没开,或在中途停止不前了,你怎么到他那一头呢?所以,想要成功,有远大的目标,勤奋努力,永不放弃,这三点是前提。

感谢拿破仑,教会了我成功的基础条件。拿破仑的去世,人们说,是一颗巨星的损落,而我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拿破仑去世后,化作了一颗耀眼的星星,在天际,以他强大的光芒,照亮着我前进的路。

体会范本: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精选五篇


古语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体会范本: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精选五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男生贾里》,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觉得妙趣横生,字里行间隐藏着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刻画着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聪颖机智、热情狭义,经常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男生贾里这本小说书像串糖葫芦一样,将一个个真实可信的小故事展现在我眼前。

贾里是一个初一学生,书中讲述了他在学校和家中发生的事。在家里,他原是一个令爸爸头疼、常被妹妹笑话的男孩;在学校里,他也曾是一个让同学小看、冷落,常令老师难堪的学生。

但是,在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却发现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小男孩聪颖机智,热情侠义,总认为自己前世是一个伟人或大侠出身,他给爸爸的作品提建议;帮助妹妹解决困难;为同学打抱不平……他活泼可爱而又淘气的个性、助人为乐的品行,最终赢得了爸爸的信任、同学的喜爱和老师的表扬,甚至连常常取笑他的妹妹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

贾里周围的同学,也是个个不同凡响,他们经常会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叫人刮目相看,跌破眼镜的事情。

总之,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奇特的的偶然性和无法言愉的必然性。我想,一本小说的产生大抵就是如此吧,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经历,给了我一个个真实的感动,联想到了90年代的我们的成长经历,我想说:我们,应该快

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秦文君写的书,叫《贾里日记》我觉得贾里是一个性格爽快的人。

他日记里也提到他的妹妹贾梅。他的妹妹贾梅就不同了,她是一个脾气暴躁;废话很多的女孩子。贾里趁贾梅不在意,出去散步时,偷看了贾梅的日记,最后遭到了了贾梅的严厉训诉,说了一大堆。最少有二三十分钟。贾里和贾梅都认为是对方错。贾梅说贾里的脑子是猪脑子,而贾里却找了一本书说,人脑和猪脑不同,发达多了。猪脑有惊人的健忘能力。而人脑很荒唐有些越想忘记的事情,就越是忘不掉,忘不了。贾里的话丝毫没有向贾梅承认错误。反而还说人脑什么东西都忘不掉,我也不会忘记看你的日记的。这明显不是在嘲笑别人吗。所以我喜欢他,又不喜欢他。喜欢他的性格豪爽,我又不喜欢他的待人态度。

校园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贾里的初三(2)班有个叫陈应达的小男孩。因为陈应达是全校的顶呱呱优秀尖子生。这让常人难以相信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基本锁定在98分——100分之间,语文考试时,考个99不成问题,考那么好的分数,他在家里和学校都付出了多少辛苦。

我觉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男生贾里》写的是一篇以贾里为主角的一群男女中学生,这本书通过一幅幅当代少年在学习、戏耍、待人等等方面的生活画面,表现了他们富有时代特征的精神面貌。每一章的情节都是那么生动有趣,能吸引我兴致勃勃地读下去。

在我读书时,既像是看一本书,同时又像是看一部有声、有色的电视连续剧。

当看这部“电视连续剧”的时候,有几处令我感兴趣的地方:“都说周一是顶灰暗的一天,快乐的星期天一闪而过,变成新鲜的回忆跳来跳去,抓也抓不到。”这句话真是说道我们儿童的心坎里喽!当我读到这句时不断地点头,秦文君阿姨实在太了解我们了,不仅比喻恰当生动,而且写得很真实。

“十个男生有九个半想当英雄,可世上又不能有那么多的英雄,所以就得各显神通。人不可貌相,谁说我就不会有一段刀剑生涯?”哎,不得不又罗嗦一次:秦文君阿姨实在太了解我们了!虽说我不是男儿,但谁说女子不如男?只要有信心,不怕做不好!但做什么事不仅需要信心还要有一技之长,根据自己的特长来决定干什么要好一些,赶哪些要比别人略胜一筹。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要光看表面,肤浅地做事,要看内心,看深层的意义。

秦文君阿姨写的这本书不仅诙谐、幽默、活泼,妙趣横生,而且还让我受益非浅,这是一本小说,更是一本含有教育意义的书。

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男生贾里》是秦文君的著作,描绘了我们现代家庭的问题和情感。这本书记录了贾里和贾梅上学度过的时光。读这本书时,我被贾里的机智、勇猛、天真、纯洁打动了。

贾里是个机智的男孩,时常做出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一次,鲁智胜爱上了抽烟,贾里想方设法去让鲁智胜戒烟,可都无效。最后,贾里塞给鲁智胜一个“烟花烟”,自从抽了这支烟以后,每逢抽烟他都会想到烟花爆炸的景象,最后主动戒了烟。另一次,陈应达不想去参加英语比赛,贾里和鲁智胜装成英语老师的口音打电话让陈应达去参加英语比赛,使陈应达取得了佳绩。还有一次因过于天真,差点闯了祸。

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贾里为了制服小偷,奋不顾身去与小偷英勇搏斗的事情。一天,贾里去郊区的公共厕所去上厕所。忽然外面进来了一个不怀好意的小偷,把贾里和鲁智胜洗劫一空,扬长而去。贾里呆了一下,便迅速地去追小偷。趁小偷不注意时,攻其不备,很快将小偷制服,并把小偷交给了警察去监管。不过在搏斗中贾里还是被小偷捅伤了臀部,只得天天趴在病床上治疗。

《男生贾里》是一本适合男生的读物,也是打发空余时间的一本好书。男生基本都能在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甚至可以学上几招。

男生贾里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比如.抽烟,和父母的关系.等等.男生贾里这本书的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总是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人.对与父母对双胞胎妹妹贾梅的宠爱十分不满.总是想赢得父母的宠爱却常常适得其反.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这是一本很逗的书.其中最逗的一章是:歌星效应.讲的是贾里的双胞胎妹妹贾梅喜欢一个歌星.恰巧这个歌星要开演唱会.贾梅为了得到买门票的钱又是去打工又是帮父亲抄稿子.使得父亲最后亲自给贾梅买了一张门票.贾里十分期望父亲也送给自己一份礼物.但是父亲却给了贾里一张钢笔字培训班的报名表.对她说你明天开始要去练习钢笔字.你难道期望自己写的字不如妹妹吗贾里十分嫉妒.心想父母凭什么这么偏心.就和自己的好朋友鲁志胜在演唱会哪天悄悄溜进剧场.结果因为没有买票被人发现而被罚刷厕所.而弄的狼狈不堪.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收藏(7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每个人对于野性的呼唤,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二)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三)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四)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五)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六)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的初中生读书笔记及心得(篇七)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大全四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鲁迅写的《伤逝》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伤逝》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篇一)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__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篇二)

《伤逝》,作者鲁迅,故事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这是文章的开篇词。男青年涓生爱着女青年子君,在他们相爱的初期,同居之前,他是非常爱着子君的。期待子君的到来。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在一起时,他俩热烈的交谈着: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她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但是,同居后不久,子君操持着家务,可惜的是忙。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功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由此可见,子君是一心一意的过日子,操持的家务,为涓生计算着柴米油盐,煮饭洗衣。可涓生觉得没有思想的交流了,开始不快活起来了。不久,涓生失业了,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便会受着很深的影响。日子过得艰难了,人也起变化了,把子君养的油鸡吃了,不久,养的狗阿随也无力伺养了,放了生。我一回寓,觉得又清静得多多了;但子君的凄惨的神色,却使我很吃惊。涓生非但不去安慰子君,反而开始嫌弃子君了。(我)现在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大半倒是为她。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篇三)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伤逝读书笔记及感悟启发(篇四)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继续进入他们的同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涓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不过三星期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现在看来却是隔膜的心理描写中,文中用了一个情态副词渐渐,写出了时间的流动性,这里似乎也暗喻着涓生的爱情观随着时间而变化着,也意味着激情过后浪漫不再的趋向必然。于是,在锅碗瓢盆的真实生活中,涓生不满子君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样的生活似乎与涓生想象的全然不同,其实就現實来说,这只是婚姻的必然,是家庭生活的前提,可见涓生同居之前并没有细想过,只是更加突出他的草率和冲动以及不负责任。而子君本身也甚至为着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而不乐。环境總是會改变著一个人,在那个时代的妇女终是不能完全独立出来,之所以在今天的社会中,也依然適合那些不满全职太太,認為老婆被家居生活熏得庸俗不堪的男人们的真实写照。为什么现代女性总是要走出家庭,要走入社会,是否她们都曾猜透过子君的悲剧起源呢?人原本是一个个体,即使你是多么地爱对方,你也不能将自身溶纳入爱人的骨髓,只有爱的不失去自我,你才能应付不变中的万变,才不会走入象子君一樣,一旦失去爱情就失去自已的可怜境地。

在涓生失业的心态變化里,他因为子君频频催他吃饭,而在坐中给她一点怒色,而委婉地經過說教讓她明白之后,却又因不定时吃饭,菜冷而苦恼,甚至想着自觉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读到这里,我有些为涓生悲哀,情由心生,我以为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已。在我看来,子君爱他的心以及家居的烦碎依然是那么可爱,即使他微有怒色,她也溫婉地表現出可是没有说。反倒是涓生自已以为子君大约很不高兴吧,涓生因为失业环境的改变,因为生活的节拮据,而自以为是地猜想着子君的变化,这在后面的日子突出地更为明显。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但子君的认识似乎只是浅薄了起来。这里面的大概、似乎都是涓生的澺想,所以,这也便是他亲手毁灭的过程,因为他没有战胜他自已。

以至于后来,只有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更说他出走的心态,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但是往哪里去呢?这又一次体现了他的自私,他在回到家中领略冰冷的颜色,在意识到子君很带些恐怖的神色时。难道他没有想过,他的出走只会让子君更为痛苦,而他尚且可以去找天堂,那麼他的子君呢,那个抛弃一切跟他走的女人呢?她又往哪里去呢?深爱着涓生的子君面对男人的变化,依然温顺地守着那个家,近来也间或遇到温暖的神情,但这却反而增加我的苦痛,凭着子君对涓生的爱,这小小苦痛变化又怎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已经引起她的忧疑来。

这一长段有许多涓生的心理描写,雙方一直按照心里的猜测来对待对方,看似温情,你为我想着,我为你想着。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无论涓生心理活动是多么矛盾、挣扎、无奈,但他却一直未向子君交流过,他们已经缺乏了最重要的关系──勾通。以至于后来涓生考慮著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而且认为子君她应该决然舍去。在这里他又是用了认为二字,他一向只是单方面地考虑了他的立场,仍是自以为是地代着子君去安排与她分手后的生活。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但这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而結果的事實卻是子君只是勇往直前地奔向死亡。

可怜的子君面对这变故的到来,也只有沉默,我想在这個時候,以子君的聪明,她已经看出了分手是涓生希望的,要她勇往直前地离开他,也是涓生希望的,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以惯有的温顺成全了涓生的伟大,尽管她瞬间便又苏生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她寻求着却不敢看涓生的眼睛,因为她一方面想着曾經与涓生的恩爱,似乎还幻想着会有转变的奇迹;另一方面却对涓生的绝情失望,恐怖地不敢相信,不敢直视这残酷的真实。令到涓生在最后时刻也再次逃避我不能再看下去了,也只有在这里,涓生似乎还存着一些良知,最后卻也被小品文的登出给挤兑了。

而子君在默然中成全了涓生翅子的扇动,离开了。涓生却只沉浸在我预感到这新生面便要来到了,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和諷刺啊,一個是死,另一個卻是新生。涓生这种近乎轻松的心态,令到我认为他后来对子君死的忏悔都含着虚伪的成份。再则,在子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子君的死。而当有人告诉他子君确实死了时,他却惊得没有话,还不自觉地问是否是真的?可见子君离开他后,他并没有真正为她的处境为她对他的全部的爱分析过。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特别慢,写着写着总是会停下来出神地体会一下他们的意境。我在个人感情里似乎偏向着子君,更多的是在遣责着涓生,我脑子里一直闪现著最近一部电视剧的题目《与爱同生》。而子君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是否也念过这个词呢?与爱同生!多么富有震憾力的坚强。

而涓生的爱情用现代化简单的词来概括,那就是,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网友推荐: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通用版五篇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网友推荐: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通用版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名字叫《稻草人》,它是叶圣陶老爷爷的作品。

稻草人不会说话,也不吃饭,也从不睡觉,但他很有责任心,每天总是直挺挺地立在田地中间。如果小鸟来吃稻子,风吹动他身上的扇子,“哗哗”地响,小鸟还以为是人呢,就吓得迅速飞跑了。

稻草人不分日夜地守着田地,它看见可怜的老妇人的稻叶被虫子吃光了,它非常难过。他想告诉老妇人,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伤心地流泪。

在夜间,他看见一个孩子病了,而他的妈妈却没有钱给孩子买药和烧热水,他只能喝河里的凉水,稻草人可怜那个孩子,他恨不得自己做被子给孩子一些温暖。

稻草人又听见了鲫鱼的求救声,还看见了一个跳河寻死的人。他多想去救他们啊!可他无能为力,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个童话里,我看出稻草人真是一个善良并且富有同情心的人!但愿我们的世界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我想: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每到放寒假,爸爸总是带我到新华书店去买书。今年寒假也不例外,在书店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我在努力地寻找着我所需要的书籍。爸爸告诉我,看书一定要先看经典的。于是,现代著名作家、教育家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就成了我的一本新书。

《稻草人》是中国的第一篇童话。最近,我把《稻草人》这本书读完了。我觉得稻草人给我印象就是有同情心和责任感。在它主人的稻草快被害虫吃光时,它竭力摇动扇子,想告诉主人,可它的主人年老体弱,眼睛又不好,根本没在意。它很想走过去把害虫捉掉,但它是个稻草人动不了。它也很想给渔妇的儿子一碗茶喝,可就是有心无力。它也想救那个寻死的女人,可它能动弹不得。它只能眼睁睁看着主人的稻子被吃光,渔妇的儿子的病越来越重,甚至对一个想自杀的女人也无能为力。

叶圣陶老先生笔下地稻草人,善良而富有同情心,心中时时刻刻装着别人。可是,稻草人毕竟不是有血有肉地现实生活中地人,没有能力帮助别人解决所遇到地问题。这样,让我想到我自己。人地能力有大小,我虽然是个小学生,没有大地能力去帮助别人,但我可以从小事做起,比如:当小孩摔倒时我可以将其扶起;当老人过马路时我可以搀扶一把;当同学需要钢笔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借给他(她)……从而实现自身地价值。

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今年暑假,我认真地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稻草人,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稻草人,文章讲了稻草人在深夜亲眼目睹了,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稻草人担心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我发现稻草人非常尽责,它不像黄牛那样懒惰,天天睡觉,有时候还抬头望天;它不像小狗那样调皮,到处乱跑,害的主人四处去寻找;可是稻草人每天都站在那里也不嫌烦,重复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从来不贪玩,站在那里,赶走吃麦穗的小麻雀。它不吃饭,也不睡觉,天天站在那里守卫美丽的稻田。我非常喜欢稻草人!

稻草人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善良的稻草人。我们生活中,如果每个人也能像稻草人一样,献出自己的爱,那么我们的世界会更美好!

稻草人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叶圣陶先生写的的《稻草人》,我不禁感慨万分,一个不引人注目普普通通的稻草人却是这么的为人着想,文章中的稻草人跟现实生活中的一样,不能动不能说 只是默默的站在稻田中央,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奶奶,她的儿子和丈夫都生病死了,她因为伤心过度而留下了动不动就流泪和心痛的毛病,接着又两年水灾,水稻都淹了 她更伤心了。今年稻子长得好,稻草人替他的主人高兴,想着今年终于有个好收成,可是有一天稻子的仇敌——小娥在稻叶上产下了许多卵,稻草人想告诉主人,可是他不能说话着急死了!稻草人有一天听见小孩子咳嗽的声音,原来是他的妈妈带她来打鱼,小孩子又冷又渴,找他的妈妈要水喝,他妈妈不能多管他,稻草人恨不得拆开自己给小孩子温暖,可他不能动,他伤心极了!后来他听见有个女人要投河自尽,他想阻止女人,可他却无能为力,他伤心的哭了。他多想帮助别人啊!可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最后它终于倒下了,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稻草人啊!

如果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像这个稻草人一样,那生活该多么的美好,我们都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助人为乐, 为他人着想的好孩子。

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看完了《稻草人》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稻草人》这篇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孤独的老太太用隔年黄稻草扎了只稻草人,用来驱赶稻田里的麻雀及害虫。

稻草人知道露水是怎样的甜,天上的星星是怎样的眨眼,月亮是怎样的微笑,夜间的一切他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他尽职尽责地看守着稻田。

一天晚上,一只小蛾在上面产了子,稻草人使劲地扇扇子,竭力做了一切他能做的事情想赶走可恶的小蛾,但小蛾却不飞走。稻草人扭头看到远处水面上有一位渔妇带着生病的孩子在捕鱼,又看到水边有一位绝望的农妇在寻死。回头再看到被肉虫吃光的稻田,他什么都做不了!他的无能为力让他无比愁闷,伤心不已。最后昏倒在地。

看到他最后昏倒在地时,我也非常替他难过!我想做一个想稻草人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又不能像他一样无能为力!我要努力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知识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稻草人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稻草人》这本书的作者是叶圣陶,(1894~1988年),原名叶绍钧,子秉臣,著名作家、教育家、编辑家、文学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

这本书是叶圣陶先生采用散文的形式来写的。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做《稻草人》。一个稻草人守着一片田,这是一位死了丈夫和儿子并且连稍微远一点的东西都看不清的老太太的田。稻草人直挺挺的站立在田地的正中央,它想勇敢的保护这片田地。突然,一只蛾子悄悄的潜入了稻子之中,稻草人很想保护这片田地,于是使劲的扇它的那把大扇子,却怎么也赶不走蛾子,并且还让蛾子留下了无数的卵。稻草人无可奈何地站在那里,悠悠的叹气。

这时,一个渔妇划着小船捕鱼,舱里露出一丝微弱的火光,舱里传来小孩子咳嗽的声音。稻草人多么想帮助孩子,但是他深深的扎在地里面,不能动弹。过了一会儿,鱼妇捕到一条鲫鱼,鲫鱼深深的像稻草人求救,但稻草人无法帮忙。

另一位妇女更加可悲。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她心里特别难过,哭着喊着飞奔出门来到河岸打算投河自尽。稻草人看到这一幕,想救他,想拉住这位妇女,让她改变主意。但是她办不到,她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一生最大的罪孽!最后,稻草人终于倒下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责任是一副担子,既然落到你的肩膀上,就要勇于承担。

分享范文: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五篇


古语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分享范文: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五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篇一)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我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我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能够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齐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我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仅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本事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明白,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当是一生的事,所以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我。书上的家族和自我的家族联系在一齐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到达梦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样排遣孤独?怎样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我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提高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当明白自我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应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异常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篇二)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篇三)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篇四)

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看完后书里的孤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让人的心情倍感沉重。

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无疾而终的宿命以及每个人孤苦的内心挣扎都在我心中久居不散。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运用夸张还是想象,那种寓情于景的细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不止一次的为乌尔苏拉的勇敢勤劳而心生敬畏;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的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节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遗憾;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

马孔多一百多年来的风雨潇潇,实际上是一个无情的轮回。有时候想想,如果生活真的如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呢?

总之,看完书觉得很可悲。可能是我自己对拉美以及西班牙的文化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作者其中的奥义。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及摘抄(篇五)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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